婚姻是人生中的其中一件大事,也意味着此后将会迈入新的人生阶段。随着香港与内地的交流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内地人选择前往香港办理结婚登记。在香港登记结婚,有着满满的仪式感,会有两名见证人到场,比内地相对正式一点。另外如果想要获得香港身份的话,只要对方是香港永久居民,领证后通过积分的方式就可以成为香港居民了。下面为大家分享一则比较不一样的案例。
客人潘小姐是在香港登记结婚,丈夫是荷兰人也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婚后两人长期分居深港两地,现潘小姐要申请其丈夫过来深圳跟自己一起居住生活,办理手续时被告知香港婚姻属于境外婚姻,结婚证需在港办理公证手续后方可用于申请夫妻团聚居留许可证,这个
香港结婚证公证该如何办理呢?
通过朋友介绍潘小姐找到我们
仁港永胜咨询,经了解我们得知潘小姐的情况还稍微比较复杂,她在内地改过名字,而当时在香港结婚时用的是旧名字,现也注销了内地身份获得香港身份,转换身份后因为要变更在内地登记的一些资料,在香港律师楼做过
同一人声明公证书,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她这种情况办理所需资料吧。
香港结婚证公证用于申请配偶内地团聚居留许可证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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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潘小姐的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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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小姐先生的护照及香港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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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双方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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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香港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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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潘小姐的内地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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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潘小姐之前办理的同一人声明公证书(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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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潘小姐的内地户籍注销证明(如有)。
香港结婚证公证用于申请配偶内地团聚居留许可证办理时间
香港结婚证公证用于申请配偶内地团聚居留许可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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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仁港永胜确认信息后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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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仁港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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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根据资料开始拟公证草稿给客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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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客人确认无误后,亲自递交或邮寄上述资料到仁港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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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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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专用转递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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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办理完成后,仁港永胜寄出公证文件给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