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生前订立遗嘱还不是很普遍,如没有立遗嘱都是按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在继承过程中,有一个文件就是必不可少的了,那便是“亲属关系证明”。对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可体现在结婚证,出生纸(或者DNA亲子鉴定报告代替),抑或之前生效的法律文书(例如法院判决、裁定查明亲子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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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马小姐是在内地出生的,在上小学前随父母移居至香港,马小姐的母亲几年前因病去世,过身后留下1处香港的房产及银行存款。现马小姐在香港办理继承其母亲留下的遗产手续时,因其母亲生前并无订立遗嘱,遗产承办处的工作人员要求马小姐需要提供一份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中英文出生公证书并加盖外交部领事认证的印章。
马小姐因工作缘由无法亲身回内地处理此出生公证事宜,透过网络看到我们分享的相似案例,便找到我们网站并添加了工作人员的微信咨询代办中国出生公证书的相关程序。经过工作人员Alin的详细讲解后,马小姐便把所需的资料提供全权委托我们办理。
针对马小姐的具体情况,下面就由我再来给大家分享下香港人的内地出生公证要用回香港办理公证认证的全过程。
一、香港人的内地出生公证认证用于在香港办理继承遗产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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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小姐的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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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小姐的中国大陆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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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小姐父母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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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小姐父母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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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相关材料(如原内地身份证、户口本、户籍注销证明等)。
二、香港人的内地出生公证认证用于在香港办理继承遗产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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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仁港永胜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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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上述办理所需资料发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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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料准确无误后,由具有涉外资质的国内公证处出具中英文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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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交至外交部办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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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理完成后,我们将公证书寄给阁下。
三、香港人的内地出生公证认证用于在香港办理继承遗产所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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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办理中国出生公证及单认证所需时间为3-4周。
四、父母已故的香港人办理中国出生公证认证所得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