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为了幸福,其实离婚也是为了幸福。我们中国人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多人认为离婚是件很丢脸的事,将离婚妖魔化,觉得离婚就是婚姻失败、就是人生失败。结婚的数量逐年下降,但离婚却年年上升,由此可见要把婚姻经营好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客人邓先生是福建人,曾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因当时还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和前妻在香港登记结婚,结婚后又因性格不和两人在香港办理了离婚手续。而离婚后邓先生忙于工作一直没有再去谈对象,他的父母对邓先生的终身大事也比较着急。现经老家朋友介绍认识了陈小姐,两人在相处过一段时间后,双方彼此都有好感,于是选定好日期准备把证领了。邓先生了解到他手上的这份香港离婚判决书需要在香港办理转递公证方能得到民政局的认可,另外还需要将他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更改为离异,这是要怎么办理呢?
邓先生透过网络搜索看到我们
仁港永胜分享的案例,经过简单的沟通最终委托我们为其代办本次的香港离婚判令公证事宜。下面针对邓先生的情况,就由仁港永胜Jacky为大家介绍下具体是如何办理吧。
香港离婚判决书公证用于福建省福州市更改婚姻状况及再婚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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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离婚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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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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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结婚所在地民政局地址和电话(副本须转递)。
香港离婚判决书公证用于福建省福州市更改婚姻状况及再婚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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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仁港永胜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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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仁港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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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根据资料拟公证草稿给客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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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认无误后,亲自递交或邮寄上述所需资料到我们香港律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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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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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转递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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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办理完成后,客人可选择自取或是邮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