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在中国内地参加诉讼、仲裁业务,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中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因此,香港居民要在中国大陆参加诉讼的只能委托内地律师,香港律师是代理不了的。
客人马先生是香港人,前几年在深圳购买有一处房产,前阵子收到开发商验收交房的通知,但是在验收的时候双方产生纠纷,马先生认为开发商没有履行当初的承诺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经多次调解都无法达成一致,最终马先生决定委托律师法院起诉对方。因马先生是香港人,内地律师需要马先生提供一份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转递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方可代理。
马先生透过朋友介绍找到我们仁港永胜办理,接下来我们看看香港人士要在内地打官司的话怎么办理委托书公证吧。
香港个人授权委托书公证用于内地打官司所需资料:
-
委托方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
-
受托方内地律师执业证书;
-
房产证。
香港个人授权委托书公证用于内地打官司办理流程:
-
A、跟仁港永胜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
B、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仁港永胜;
-
C、客户确认用途及使用地点,律师起草稿确认信息;
-
D、确认无误后,委托人携带上述资料到仁港永胜律师楼面签;
-
E、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对文件进行公证;
-
F、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
G、办理完成后,仁港永胜寄出公证书到客户提供的地址。
香港个人授权委托书公证用于内地打官司所需时间:
-
委托人到我仁港永胜律师楼签字后,办理所需时间是2-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