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居留超过6个月的公民,在第三方国家涉及到工作、移民、签证、入学等原因会被政府部门要求提供香港无犯罪纪录证明书或者香港良好行为证明。
香港无犯罪纪录证明书是由香港警务处出具,香港警务处会通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基本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进行检索,并出具最终的检索结果。
签发无犯罪纪录证明书(俗称良民证)是一项由香港警务处提供的收费服务。香港警务处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纯粹是供有关人士申请各类入境签证(包括旅游、升学或居住等),或申请领养小孩之用。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要求签发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的申请将不予以受理。
申请香港无犯罪纪录证明书所需材料
A:现身处香港人士
适用于身处香港或将到访香港的申请人(不论国籍),申请人须亲身到本办事处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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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填好的香港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申请表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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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签署的同意接受套取指模书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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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料填报表(只适用于与签证或永久居留权相关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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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如为香港居民)或有效的旅行证件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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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领事馆、移民局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函正本及影印本(如信件为电子版本,申请人须提交其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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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证明该申请人与签证主申请人的关系之文件正本及影印本,例如结婚证书、出生证明书等(只适用于在上述第5项的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信件中并未载有申请人姓名的情况)。
B:身处香港以外地区
适用于身处香港以外地区而未能亲身到本办事处之申请人(不论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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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填好的香港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申请表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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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签署的同意接受套取指模书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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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料填报表(只适用于与签证或永久居留权相关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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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如为香港居民)或有效的旅行证件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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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领事馆、移民局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函影印本(如信件为电子版本,申请人须提交其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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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证明该申请人与签证主申请人的关系之文件影印本,例如结婚证书、出生证明书等(只适用于在上述第5项的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信件中并未载有申请人姓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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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由申请人现居地获当局认可的警察/执法机构/领事馆替申请人印取的全套指模正本(指模卡)。
申请香港无犯罪纪录证明书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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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申请香港无犯罪纪录证明书费用每位港币二百二十五元。申请人可以提交银行汇票或香港注册银行发行及认可的个人支票以港币支付申请费用,写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收款人及必须可以在香港银行支付。申请人亦可以选择将所有申请文件邮寄给在港的代表,由他带文件来本办事处办理和缴费(现金/八达通卡/易办事)。
* 香港警务处不接受网上转账/电汇/电子支票以缴交申请费用,邮递的申请包裹不应内附现金作缴费用途。
申请香港无犯罪纪录证明书需要多久时间才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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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香港警务处并无申请人的犯罪纪录,会在收齐所需申请文件及费用后四星期内将无犯罪纪录证明书以挂号函件直接寄给有关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申请人并不会收到相关证明书的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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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有犯罪纪录,香港警务处会分别以挂号函件通知有关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及申请人,表明不能就申请人发出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并且列出犯罪纪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