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内地与香港的交流不断加深,两地婚姻也变得越来越常见。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对美满婚姻的追求是人之常情,现实中有很多男女曾经结婚,后因各种原因选择离婚而分居,还有很多在离婚以后又选择再婚的。
由于一国二制,在香港办理离婚所得家事法庭出具的绝对判令,后续如要在内地再婚、买房、银行贷款、更改婚姻状况等等,这时
香港离婚判令办理公证手续就成为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客人刘小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我们
仁港永胜,经了解原来刘小姐最近准备在老家登记结婚,其未婚夫也是内地人曾有过一段婚姻是在香港办理的离婚,手上有一份香港家事法庭给的英文版本的离婚判决书,咨询我们要哪里翻译成中文又怎么才能生效以便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
有关香港离婚绝对判令公证的流程和所需资料我们之前有介绍过,本案例中刘小姐这种情况因是英文版的绝对判令稍微特殊一点,有以下两种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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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香港办理英文版的绝对判令公证后,然后再把公证书交给内地公证机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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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香港同时办理英文版的绝对判令公证和中外文译本相符公证(即共办理两套公证)。
两者的区别是方法一费用相对便宜,因在香港办理翻译费用比较贵。刘小姐考虑后因怕麻烦最终选择了第二种方法,而我们也给了个折扣价当作是我们对他们新婚的祝福。好了,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怎么办理吧(注:此次刘小姐是办理两套公证)。
香港英文绝对判令公证用于内地更改婚姻状况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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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英文绝对离婚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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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护照)。
香港英文绝对判令公证用于内地更改婚姻状况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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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仁港永胜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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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人将上述所需资料亲自递交或邮寄到仁港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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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根据客人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开始起草公证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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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客人确认公证草稿无误后,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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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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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证完成后,仁港永胜寄出公证书到客户提供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