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发展,房地产行业随之也在粤港澳大湾区兴起,不少人都纷纷赴大湾区买房。其中购房审核的必要文件之一就是购房人的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那么如果跟香港人士在香港再婚的內地人士,是要怎么证明自己当前的婚姻家庭状况呢?
客人姜小姐夫妇在深圳购买了一处房产需要申请减免契税,因两人是在香港登记结婚且姜小姐的先生是香港人士,当地房管局要求提供一份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并加盖转递章的
香港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方可受理,但是姜小姐夫妇两人现都在内地,是否可以在内地办理呢?
姜小姐透过朋友介绍找到我们
仁港永胜咨询,经沟通后我们得知姜小姐之前曾有过一段婚姻,和前夫生育有一个女儿,现在房管局这边要求姜小姐办理好的公证书需要提及婚姻家庭成员状况、且在深圳是第一套房产。像姜小姐这种情况的我们办理过很多了,我们告诉姜小姐公证是不能在内地做的,需要当事人回来香港做一份声明公证书。最后姜小姐综合考虑后决定亲自回来香港找我们办理,接下来我们为大家分享一下办理过程。
香港婚姻及家庭成员声明书公证用于内地购房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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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姜小姐的中国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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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姜小姐的港澳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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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香港入境处出具的姜小姐获准延长逗留期限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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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姜小姐上一段婚姻的离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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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姜小姐现段婚姻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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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姜小姐先生的香港身份证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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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姜小姐小孩的出生证。
香港婚姻及家庭成员声明书公证用于内地购房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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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我们仁港永胜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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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上述文件扫描件发给我们仁港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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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根据材料开始起草公证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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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客人确认公证草稿无误后,携带上述资料到仁港永胜香港律师楼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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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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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转递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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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证完后,仁港永胜寄出公证书到客户提供的地址。
办理香港家庭及婚姻状况声明书加章转递公证所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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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到我们香港律师楼面签后约2-3个工作日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