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措施,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购房可获豁免所需的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让香港居民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港澳台居民以及境外个人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只能购置一套自住房,通常是以家庭为单位,所以家庭成员声明书的公证成了必需提供的文件之一。
客户裴先生现持有香港身份证,第一段婚姻是在内地办理的离婚手续,与现太太是在香港领取的结婚证,并在香港育有一女。因在内地认购了一套商品房,房产中心要求裴先生需要在港出具一份家庭成员声明公证书方可办理过户及减契税。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仁港永胜,咨询办理婚姻家庭成员声明书所需资料及流程。
接下来仁港永胜Alin跟大家分享为裴先生办理家庭成员声明书的全流程。
香港家庭成员声明书公证用于内地购房办理所需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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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裴先生之香港身份证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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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裴先生妻子之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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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裴先生上段婚姻之离婚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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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裴先生之香港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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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裴先生小孩之香港出生证。
香港家庭成员声明书公证用于内地购房办理所需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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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我们仁港永胜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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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上述文件扫描件发给我们仁港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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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根据资料开始起草公证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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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认草稿无误后,声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仁港永胜律师楼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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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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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转递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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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证完后,仁港永胜寄出公证书到客户提供的地址。
香港家庭成员声明书公证用于内地购房办理所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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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到我们香港律师楼面签后约2-3个工作日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