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声明书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是非常广泛的,它的用途涉及多方面,在我们办理一些业务的时候,好比,当我们要买房子需要买房、贷款、其他的各种各样的业务,我们可能都会用到婚姻状况声明。
客户辛小姐与其先生在香港领取的结婚证,其先生为香港永久居民,辛小姐则为内地人士,婚后育有一女,年前在深圳购置了房产,现在因需要办理房产证,开发商要求辛小姐提供一份由香港律师楼出具的婚姻状况声明书方可受理。
在港的婚姻状况声明书,不是由政府相关单位出具的,则是由司法部委任的公证人出具并加盖中法的转递章方可有效用于内地。
透过朋友介绍,辛小姐找到仁港永胜为其出具一份婚姻状况声明书用于深圳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接下来为大家分享在港办理婚姻状况声明书需要什么资料。
香港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公证办理所需资料:
-
1、男方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
-
2、女方身份证及港澳通行证影印件(如是工作签证,则提供工作签证);
-
3、香港结婚证;
-
4、声明人的香港住址;
-
5、小孩子的出生纸。
在港办理婚姻状况声明书公证用于深圳办理房产证流程:
-
1、跟仁港永胜签署协议并支付费用;
-
2、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仁港永胜;
-
3、确认用途及使用地点,律师起草稿确认信息;
-
4、确认无误后,声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仁港永胜律师楼面签;
-
5、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
-
6、文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专用转递章。
-
7、办理完成,仁港永胜寄出公证文件给客户。
在港办理婚姻状况声明书公证用于深圳办理房产证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