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先生是香港人,妻子是大陆人,两人是在香港登记领取结婚证,结婚后一直在北京定居生活,现在准备要个宝宝需要办理生育证明,当地街道要求提供由香港律师出具的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文件用以证明两人是夫妻关系,这个要怎么办理呢?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是不是一定要去香港才能办理呢?
这个是很多两地结婚后会面临的问题,例如要在大陆买房卖房、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等等,针对本案例,仁港永胜将在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香港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公证的程序,如阁下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仁港永胜。
香港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公证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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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香港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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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方回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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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女方中国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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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香港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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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声明人住址(最好是香港的地址)。
香港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公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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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仁港永胜签署协议并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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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仁港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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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确认用途及使用地点,律师起草稿确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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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认无误后,声明人携带上述文件到仁港永胜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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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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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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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证完成后,仁港永胜寄出公证文件给客户。
香港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公证所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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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齐全,办理香港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公证所需时间是2-3天。
香港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公证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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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每个人情况不同,办理香港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公证费用也是不一样的,一般香港律师出具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费用是4500元。
香港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公证是否需要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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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及到宣誓签字,因此办理香港婚姻及家庭状况声明书公证是需要声明人过港面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