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遗产继承时,作为其法定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遗产,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遗产,这属于个人自愿的行为,没有人可以强迫继承人进行继承,也没有人可以强迫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如果子女现是香港身份,如果要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要怎么办理公证手续呢?
客人曾先生出生于北京,是家里的独生子,前几年注销了内地身份然后移民香港定居,其父亲不久前因病在北京去世,生前在北京有一处房产,现曾先生要放弃继承权,把继承权全部给其母亲一人所有,咨询了北京一家公证处相关办理手续时,告知需要在港办理一份盖有转递章的
放弃继承遗产声明公证书确认曾先生放弃继承是真实意愿,其母亲方可办理后续有关继承的手续,这个要怎么办理呢?
曾先生透过朋友介绍找到我们
仁港永胜咨询,经过沟通我们了解到曾先生的父母都是北京人,其父亲在生前仅有一段婚姻且未立有任何遗嘱,曾先生能提供到内地的户口本证明和死者是父子关系,针对曾先生这个情况我们来看看怎么办理吧。
* 因香港人办理继承或是放弃继承遗产声明公证书属于较复杂的一种,且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以下办理所需资料仅供参考,具体准确资料需沟通后才能确定,原则上是尽可能多提供死者的相关资料。
香港子女放弃继承父母遗产声明书公证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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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声明人曾先生的香港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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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声明人曾先生的中国身份证(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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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声明人曾先生的户口本(用于证明和死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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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声明人曾先生父亲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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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声明人曾先生父母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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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声明人曾先生父亲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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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内地公证处地址及电话(公证书副本如需转递)。
香港子女放弃继承父母遗产声明书公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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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仁港永胜确认信息后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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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仁港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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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根据资料开始拟公证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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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声明人确认公证草稿无误后,预约时间携带上述资料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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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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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转递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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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办理完成后,仁港永胜寄出公证书给客户。
香港子女放弃继承父母遗产声明书公证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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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曾先生到我们香港律师楼面签后2-3个工作日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