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
客户曾小姐通过结婚然后把户口迁移到香港,其父亲去年不幸在老家去世,名下在深圳有一处房产需要分配,因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因此曾小姐也是合法继承人之一。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回大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并且考虑到自身条件允许,决定不打算要其父亲在大陆的财产。但是深圳的公证处要求曾小姐提供一份香港人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公证文件才可出具证明,这个是什么意思?
曾小姐通过百度找到我们仁港永胜咨询,我们了解到其爸爸去年在老家去世,其妈妈在老家定居,还有个姐姐嫁内地,其爷爷奶奶早于其爸爸去世,其父亲在深圳留有一处安置房和一张银行卡。针对本案例,仁港永胜将在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香港居民放弃财产继承声明书公证的程序,如阁下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仁港永胜。
香港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公证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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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声明人曾小姐的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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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声明人曾小姐的出生证明(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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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声明人曾小姐的香港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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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声明人曾小姐爸爸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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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声明人曾小姐妈妈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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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声明人曾小姐姐姐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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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声明人曾小姐父母的结婚证(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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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声明人曾小姐爸爸的死亡证及户籍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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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声明人曾小姐爷爷奶奶的死亡证及户口注销证明(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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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声明人曾小姐爸爸一家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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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声明人曾小姐爸爸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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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安置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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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国内公证处地址。
香港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公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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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仁港永胜签署协议并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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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仁港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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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和客户确认用途及使用地点,律师起草稿确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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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认无误后,声明人(即曾小姐)携带上述文件到仁港永胜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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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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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加章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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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办理完成,仁港永胜寄出公证文件给客户。
香港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公证办理所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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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齐全,办理香港放弃财产继承声明书公证时间是2-3天。
香港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公证办理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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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每个人情况不同,办理香港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费用也是不一样的,一般费用是4500元(按附件收费,多一个附件加150元,本文曾小姐这个情况是八个附件,香港住址及国内公证处地址不算附件)。